摘要: 4號方體鉛字加蓋紅色﹐數值「肆」字為大寫﹐阿拉伯數字「40」地位偏下。至民國31年12月1日郵資再度調整,除已由東川、西川、云南、湘粵等區加蓋發行外,其他尚未加蓋的各區即不再辦理,此票也稱“湘粵加蓋”。
(一)東川加蓋
發行日期:1942.8.26(民國31年)
大東無水印
加蓋全張枚數:200(20x10)
普27.1,200(20*10), 重慶南京中興印務局
4號方體鉛字加蓋紅色﹐數值「肆」字為大寫﹐阿拉伯數字「40」地位偏下。
(二)西川加蓋
發行日期:1942.11.16(民國31年)
大東無水印
加蓋全張枚數:200(20x10)
普27.2,200(20×10),成都蓉新印刷社
4號宋體鉛字加蓋紅色,數值用小寫「四」字,阿拉伯數字「40」地位稍高,在「作」「角」二字之間。
出現一種變體票:8.5mm長距
(三)云南加蓋
發行日期:1942.8.22(民國31年)
大東無水印
加蓋全張枚數:200(2x10x10)
普27.3,200(2*10*10),昆明光華實業印刷公司
5號楷體鉛字加蓋紅色,字體特小。
出現七種變體票:倒蓋、“政作肆角”、“改肆作角”、橫雙連對倒加蓋、“政作肆角”再蓋“改”字倒置、“政作肆角”倒蓋、“改肆作角”倒蓋、橫騎縫加蓋。
(四)湘粵加蓋
發行日期:1942.11(民國31年)
1、紐約版;2、港烈有水印
加蓋全張枚數:200(2x10x10)
普27.4,200(2*10*10)
普27.5,200(2*l0*10)
湖南邵陽瑞興隆印刷社
4號仿宋體石印加蓋紅色,數值亦為簡寫之「四」字,此項加蓋票曾撥往廣東郵區售用。
民國27年間,因4角郵票用途不多,曾將大量先烈像北平版4角郵票加蓋「暫作捌分」票。民國30年11月1日起國際平信郵資自5角增為1圓,國內快信郵資自2角改為4角。當時5角票存數尚多,4角票則感缺乏,經總局通令各郵區將存余的5角票加蓋「改作4角」應用。至民國31年12月1日郵資再度調整,除已由東川、西川、云南、湘粵等區加蓋發行外,其他尚未加蓋的各區即不再辦理,此票也稱“湘粵加蓋”。
1942年底起,中華郵政內地郵資增為平信5角、掛號1元、快遞2元,致使5角面值郵票需要量驟增。同時將停售的“國內平信附加已付”加蓋郵票上劃去原蓋字樣,另加蓋“伍角”字樣出售。加蓋字樣及劃線粗細式樣各有不同。
1942年10月9日郵政總局通知各區政管理局及辦事處,因收支不能相抵,虧損甚多,奉準于郵資之外,加收附加費,要求各區將庫存中信版1角6分票加蓋“國內平信附加已付”字樣備用。原定自1942年11月1日起施行,平信附加費為1元。
1945年,中華郵政發行。面值20元(深紅)、30元(深藍)、40元(桔)、50元(綠)、100元(棕)、200元(棕紫)。齒孔度數為12.5、13。重慶中央印制廠承印。
1949年,中華郵政發行。面值10元(綠)、20元(棕紫)。上海中央印刷廠承印。 20元,紫棕,出現2種變體票:P13、P14;
民國26年國內各地互寄平信郵資為5分,庫存4分郵票既不適用,且與5分票同為綠色,發售時易于混淆,以部分加蓋改為1分票,以便與未加蓋之4分票搭配售用。1分票于民國26年3月間發行,8分及1角2種續于民國27年7月間發行。
1940年9月20日起,國內各地互寄平信郵資每20公分由5分調整為8分,各地提出一部份庫存5分票就地加蓋,改為3分郵票,以備搭配5分郵票售用。并定出加蓋格式,規定「暫作」2字蓋于票面右側,「3分」2字蓋于左側,阿拉伯數字「3」在下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