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1944年8月1日起新省郵資統一,為便于貼寄印刷品,新疆郵政管理局鐫制「改作1角2分」、「改作2角4分」銅戳2枚,加蓋于中信版「限新省貼用」1角及2角5分土紙票上,均用黑色油墨逐枚以手工加蓋。另,12分有變體票為國產道林紙票。
1944年(民國33年)8月1日起新省郵資統一,為便于貼寄印刷品,新疆郵政管理局鐫制「改作1角2分」、「改作2角4分」銅戳2枚,加蓋于中信版「限新省貼用」1角及2角5分土紙票上,均用黑色油墨逐枚以手工加蓋。另,12分有變體票為國產道林紙票。
由上海供應處交商以楷字加蓋黑色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,橫行蓋于國徽與國父像之間。 此票系分次發行,發行日期列表如下:。 普新7.2 31年 5月11日。 普新7.12 32年 1月18日
第1次加蓋 ,4枚,1949.5.20,100,[P]新疆印刷廠。 新疆郵區基數郵票,為該區管理局為應事實需要,奉準交由新疆印刷廠以石印楷字加蓋黑或紅色。國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數值,下端印較小之「限新疆貼用」5字。
1945年由重慶中華書局用5號仿宋體鉛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蓋橫行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。[P]重慶中華書局。
(一)北平加蓋,12枚。 1938,楷體字機蓋,200。
1943,楷體字機蓋,200[P]重慶。 第1次加蓋用6號宋體鉛字排版,加蓋紅或黑色橫行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;第2次加蓋格式仍同,惟改用特制的字模澆制鋅版加蓋。2次加蓋字體各有特征,分述如下:。 2、「新」字第11筆長撇較長,超過第9筆1點。
1943,6號宋體字機蓋,200,[P]四川成都印刷廠。